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

(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)

原文

【背景介绍】
本文是194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的布告。此时解放战争已进入决胜阶段,国民党反动派拒绝接受和平条件,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后,发布此布告明确约法八章,旨在稳定社会秩序、保护人民利益、没收官僚资本、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等,为全国解放和新生人民政权的建立奠定基础。

  国民党反动派业已拒绝接受和平条件【注解】
〔1〕 见本卷《向全国进军的命令》注〔1〕。
,坚持其反民族反人民的罪恶的战争立场。
全国人民希望人民解放军迅速消灭国民党反动派。我们已命令人民解放军奋勇前进,消灭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军队,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,解放全国人民,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,实现全国人民所渴望的真正的统一。人民解放军所到之处,深望各界人民予以协助。兹特宣布约法八章,愿与我全体人民共同遵守之。

  (一)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。各界人民,不分阶级、信仰和职业,均望保持秩序,采取和人民解放军合作的态度。人民解放军则采取和各界人民合作的态度。如有反革命分子或其他破坏分子,乘机捣乱、抢劫或破坏者,定予严办。

  (二)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。凡属私人经营的工厂、商店、银行、仓库、船舶、码头、农场、牧场等,一律保护,不受侵犯。希望各业员工照常生产,各行商店照常营业。

  (三)没收官僚资本。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、商店、银行、仓库、船舶、码头、铁路、邮政、电报、电灯、电话、自来水和农场、牧场等,均由人民政府接管。其中,如有民族工商农牧业家私人股份经调查属实者,当承认其所有权。所有在官僚资本企业中供职的人员,在人民政府接管以前,均须照旧供职,并负责保护资财、机器、图表、账册、档案等,听候清点和接管。保护有功者奖,怠工破坏者罚。凡愿继续服务者,在人民政府接管后,准予量才录用,不使流离失所。

  (四)保护一切公私学校、医院、文化教育机关、体育场所,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。凡在这些机关供职的人员,均望照常供职,人民解放军一律保护,不受侵犯。

  (五)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,凡属国民党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,“国大”代表,立法、监察委员,参议员,警察人员,区镇乡保甲人员,凡不持枪抵抗、不阴谋破坏者,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,不加逮捕,不加侮辱。责成上述人员各安职守,服从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的命令,负责保护各机关资财、档案等,听候接收处理。这些人员中,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,人民政府准予分别录用。如有乘机破坏,偷盗,舞弊,携带公款、公物、档案潜逃,或拒不交代者,则须予以惩办。

  (六)为着确保城乡治安、安定社会秩序的目的,一切散兵游勇,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。凡自动投诚报到,并将所有武器交出者,概不追究。其有抗不报到,或隐藏武器者,即予逮捕查究。窝藏不报者,须受相当的处分。

  (七)农村中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,是不合理的,应当废除。但是废除这种制度,必须是有准备和有步骤的。一般地说来,应当先行减租减息,后行分配土地,并且需要人民解放军到达和工作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之后,方才谈得到认真地解决土地问题。农民群众应当组织起来,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各项初步的改革工作。同时,努力耕种,使现有的农业生产水平不致降低,然后逐步加以提高,借以改善农民生活,并供给城市人民以商品粮食。城市的土地房屋,不能和农村土地问题一样处理。

  (八)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。希望一切外国侨民各安生业,保持秩序。一切外国侨民,必须遵守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的法令,不得进行间谍活动,不得有反对中国民族独立事业和人民解放事业的行为,不得包庇中国战争罪犯、反革命分子及其他罪犯。否则,当受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的法律制裁。

  人民解放军纪律严明,公买公卖,不许妄取民间一针一线。希望我全体人民,一律安居乐业,切勿轻信谣言,自相惊扰。切切此布。

 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
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  德

启示

1. 坚持人民立场,筑牢政权根基: 布告核心宗旨是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体现了"人民至上"的根本立场:
无差别保护人民利益: 不分阶级、信仰、职业保护人民,打破阶级壁垒,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。
明确军民合作关系: 人民解放军与各界人民相互合作的定位,彰显军队为人民、人民护军队的鱼水情。
稳定社会预期: 通过清晰的政策承诺,消除民众恐慌,为新政权建立赢得民心基础。

2. 区分不同矛盾,精准施策: 运用矛盾分析法处理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群体:
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区分: 严惩怙恶不悛的战犯和反革命分子,宽待不抵抗的国民党普通公职人员。
不同资本形态的差异化处理: 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,没收官僚资本,既打击反动势力又保护生产力。
城乡土地问题的区别对待: 农村逐步废除封建土地制度,城市土地房屋不照搬农村政策,符合城乡发展规律。

3. 兼顾改革与稳定,把握政策节奏: 体现"循序渐进、稳中求进"的治理智慧:
土地改革的阶段性策略: 先行减租减息,再行分配土地,避免激进改革冲击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。
公职人员的过渡安排: 要求旧职人员各安职守、保护资财,量才录用有一技之长者,减少政权更替的阻力。
生产优先原则: 强调农民努力耕种、工商从业者照常营业,保障经济秩序连续性。

4. 依法治理,明确行为边界: 以"约法八章"构建清晰的行为准则体系:
权利与义务对等: 保护民众权益的同时,明确民众需遵守秩序、配合解放军的义务。
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: 保护有功者奖、怠工破坏者罚,投诚者免究、抗命者查究,强化政策执行力。
涉外治理的底线思维: 保护外国侨民权益,但明确其必须遵守中国法令,维护国家主权。

5. 纪律保障执行,塑造军队形象: 突出解放军纪律严明的特质,强化政策公信力:
军纪是政策落地的保障: "公买公卖,不许妄取民间一针一线"的纪律要求,消除民众对军队的顾虑。
以纪律立威信: 军队的严明纪律成为新政权公信力的重要支撑,推动各项政策顺利实施。
军民一体的治理格局: 军队既是战斗力量,也是治理力量,兼顾军事胜利与社会治理。

6. 统一战线思维,凝聚最大共识: 布告本质是建立最广泛的人民统一战线:
团结一切可团结力量: 团结民族资产阶级、普通公职人员、外国守法侨民等,孤立少数战犯和反革命分子。
超越阶级差异的共同目标: 以"解放全国人民、实现真正统一"为共同目标,凝聚不同群体的合力。
政策的包容性: 承认民族资本家在官僚资本中的私人股份,体现统一战线的灵活性。

总结: 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》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,其核心启示在于:始终坚持人民立场、精准区分和处理不同性质矛盾、兼顾改革力度与社会稳定、以法治思维明确行为边界、以严明纪律保障政策执行、以统一战线凝聚最大共识。这些治理智慧不仅指导了当时的政权接管和社会稳定工作,也为新时代基层治理、政策制定、政权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——在重大历史变革中,唯有立足人民根本利益、精准施策、稳中求进,才能实现社会平稳过渡和事业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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