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】三年春王二月,己巳,日有食之。三月庚戌,天王崩。夏四月辛卯,君氏卒。秋,武氏子来求赙(fù)。八月庚辰,宋公和卒。冬十有二月,齐侯,郑伯盟于石门。癸未,葬宋穆公。
鲁隐公三年的春天,周历二月,己巳日,发生了日食。三月庚戌日,周平王驾崩。夏季四月辛卯日,君氏去世。秋天,周王室的大夫武氏的儿子前来求取助丧的财物。八月庚辰日,宋穆公(名和)去世。冬季十二月,齐僖公和郑庄公在石门会盟。癸未日,安葬了宋穆公。
三年春,王三月壬戌,平王崩,赴以庚戌,故书之。
鲁隐公三年的春天,周历三月壬戌日,周平王驾崩。但讣告上写的是庚戌日,所以《春秋》就记载为庚戌日。
夏,君氏卒。声子也。不赴于诸侯,不反哭于寝,不祔(fù)于姑,故不曰薨(hōng)。不称夫人,故不言葬,不书姓。为公故,曰「君氏」。
夏季,君氏去世。君氏就是声子。她去世后没有向诸侯国发讣告,安葬后没有回到祖庙哭祭,也没有把神主放在婆婆的神主旁边,所以《春秋》不称她为“薨(hōng)”。不称她为夫人,所以不记载安葬的事,也不记载她的姓。但因为她是隐公的生母,所以称她为“君氏”。
郑武公、庄公为平王卿士。王贰于虢,郑伯怨王,王曰「无之」。故周、郑交质。王子狐为质于郑,郑公子忽为质于周。王崩,周人将畀(bì)虢公政。四月,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、郑交恶。
郑武公、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。周平王同时又想重用西虢公,郑庄公因此怨恨平王,平王说:“没有这回事。”于是周王室和郑国交换人质。周平王的儿子王子狐到郑国做人质,郑庄公的儿子公子忽到周王室做人质。周平王驾崩后,周王室的人准备把政权交给西虢公。四月,郑国的祭足率领军队割取了周王室属地温地的麦子。秋天,又割取了成周的谷子。周王室和郑国互相憎恨。
君子曰:「信不由中,质无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(yāo)之以礼,虽无有质,谁能间之?苟有明信,涧溪沼沚(zhǐ)之毛,苹蘩(wēn)藻之菜,筐筥(jǔ)锜(qí)釜之器,潢(huáng)污行潦(lǎo)之水,可荐于鬼神,可羞于王公,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。行之以礼,又焉用质?《风》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苹》,《雅》有《行苇》、《泂(jiǒng)酌》,昭忠信也。」
君子评论说:“信用如果不是发自内心,交换人质也是没有用的。如果能开诚布公、互相体谅地行事,并用礼仪来约束,即使没有人质,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呢?如果真有诚信,那么山涧、溪流、池塘、小洲里的野草,浮萍、白蒿、水藻之类的野菜,方筐、圆筐、有足或无足的锅,路坑里的积水或路上的流水,都可以用来祭祀鬼神,进献给王公,何况君子缔结两国间的信任呢?按照礼仪行事,哪里用得着人质?《国风》里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苹》,《大雅》里有《行苇》、《泂酌》,这些诗篇都是彰明忠信之道的。”
武氏子来求赙(fù),王未葬也。
周王室的大夫武氏的儿子前来求取助丧的财物,这是因为周平王还没有安葬。
宋穆公疾,召大司马孔父而属(zhǔ)殇公焉,曰:「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若以大夫之灵,得保首领以没(mò),先君若问与夷,其将何辞以对?请子奉之,以主社稷,寡人虽死,亦无悔焉。」对曰:「群臣愿奉冯(píng)也。」公曰:「不可。先君以寡人为贤,使主社稷,若弃德不让,是废先君之举也。岂曰能贤?光昭先君之令德,可不务乎?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。」使公子冯出居于郑。八月庚辰,宋穆公卒。殇公即位。
宋穆公病重,召见大司马孔父,把殇公(名与夷)托付给他,说:“先君宣公舍弃了他的儿子与夷而立我为国君,这个恩德我不敢忘记。如果托大夫您的福,我能得以保全首领而死,先君如果问起与夷,我将用什么话来回答呢?请您事奉与夷,来主持国家,我即使死了,也没有什么后悔的了。”孔父回答说:“群臣都愿意事奉公子冯(穆公的儿子)。”穆公说:“不行。先君认为我贤能,让我主持国家,如果我抛弃了德行而不让位,这就废弃了先君的选拔。这哪里能说是贤能呢?发扬光大先君的美德,难道能不努力去做吗?您不要废弃了先君的功业。”于是让公子冯出居到郑国。八月庚辰日,宋穆公去世。殇公即位。
君子曰:「宋宣公可谓知人矣。立穆公,其子飨(xiǎng)之,命以义夫。《商颂》曰:『殷受命咸宜,百禄是荷。』其是之谓乎!」
君子评论说:“宋宣公可以说是了解人了。他立了弟弟穆公为国君,而他的儿子(殇公)最终又享有了君位,这是他的遗(wèi)命出于道义吧。《商颂》说:‘殷王传授天命都合于道义,所以承受了各种福禄。’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!”(注: 言过其实了,宋殇公即位后,郑国收留公子冯的举动,让宋国始终将郑国视为威胁,担心郑国扶持公子冯回国夺位。在卫国州吁的挑唆下,宋殇公联合卫、陈、蔡等国多次讨伐郑国,常年征战让宋国百姓疲敝,国内怨声载道。鲁隐公四年,宋国太宰华督借机作乱,先杀孔父嘉,又弑杀宋殇公,随后从郑国迎回公子冯,立其为君(即宋庄公),宋穆公的儿子最终还是登上了君位。)
冬,齐、郑盟于石门,寻卢之盟也。庚戌,郑伯之车偾(fèn)于济。
冬季,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,这是为了重温在卢地结盟的友好关系。庚戌日,郑庄公的车子在济水翻了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,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(guī),生孝伯,早死。其娣(dì)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公子州吁(xū),嬖(bì)人之子也,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(wù)之。石碏(què)谏曰:「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、奢、淫、泆(yì)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(xū),乃定之矣,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(zhěn)者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将祸是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」弗听,其子厚与州吁(xū)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,名叫庄姜,很美丽但没有生孩子,卫国人为她创作了《硕人》这首诗。卫庄公又从陈国娶了妻子,名叫厉妫,生了孝伯,但孝伯早死。厉妫陪嫁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,庄姜把桓公当作自己的儿子。庄公宠妾之子公子州吁,深受庄公宠爱且喜好武力,庄公对此不加禁止,庄姜因此十分厌恶他。大夫石碏劝谏庄公说:“我听说疼爱儿子,应该用道义来教育他,不要让他走上邪路。骄傲、奢侈、放荡、逸乐,这是走上邪路的开始。这四种恶习的产生,是由于宠爱和赏赐太过分。如果准备立州吁(xū)为太子,那就定下来;如果还没有定下来,就会酿成祸乱。因为受宠而不骄纵、骄纵而能安分、安分而无怨怼、怨怼而能克制的人极为少见。而且低贱妨害尊贵,年少欺凌年长,疏远离间亲近,新人离间旧人,弱小欺侮强大,淫欲破坏道义,这就是所谓的‘六逆’。国君行事合乎道义,臣子奉命执行,父亲慈爱,儿子孝顺,兄长友爱,弟弟恭敬,这就是所谓的‘六顺’。抛弃顺理的事而效法逆理的事,这就是招致祸害的原因。作为人民的君主,应该尽力除掉祸害,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来,这恐怕不可以吧?”卫庄公不听。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(xū)交往,石碏禁止他,但禁止不了。卫桓公即位后,石碏就告老退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