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】十有三春王正月。夏五月壬午,陈侯朔卒。邾(zhū)子蘧蒢卒。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大室屋坏。冬,公如晋。卫侯会公于沓。狄侵卫。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晋侯盟。公还自晋,郑伯会公于棐。
十三年春季,周历正月。夏季五月壬午日,陈侯朔去世。邾(zhū)国国君蘧(qú)蒢(chú)去世。从正月开始没有下雨,一直到秋季七月。太庙的屋顶损坏。冬季,鲁文公前往晋国。卫侯在沓地会见鲁文公。狄人侵犯卫国。十二月己丑日,鲁文公与晋侯结盟。鲁文公从晋国返回,郑伯在棐(fěi)地会见鲁文公。
十三年春,晋侯使詹嘉处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
十三年春季,晋侯派詹嘉驻扎在瑕地,以防守桃林要塞。
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,夏,六卿相见于诸浮,赵宣子曰;「随会在秦,贾季在狄,难日至矣,若之何?」中行桓子曰:「请复贾季,能外事,且由旧勋。」郤成子曰:「贾季乱,且罪大,不如随会,能贱而有耻,柔而不犯,其知足使也,且无罪。」
晋国人担心秦国任用士会,夏季,六卿在诸浮会面,赵宣子说:“士会在秦国,贾季在狄国,祸患每天都会到来,怎么办?”中行桓子说:“请让贾季回来,他熟悉国外事务,而且有过去的功劳。”郤成子说:“贾季作乱,而且罪过大,不如士会,他能安于卑贱而有羞耻心,柔和而不侵犯,他的智慧足以使用,而且没有罪过。”
乃使魏寿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,执其帑于晋,使夜逸。请自归于秦,秦伯许之。履士会之足于朝。秦伯师于河西,魏人在东。寿余曰:「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与之先。」使士会。士会辞曰:「晋人,虎狼也,若背其言,臣死,妻子为戮,无益于君,不可悔也。」秦伯曰:「若背其言,所不归尔帑者,有如河。」乃行。绕朝赠之以策,曰:「子无谓秦无人,吾谋适不用也。」既济,魏人噪而还。秦人归其帑。其处者为刘氏。
于是派魏寿余假装率领魏地人叛变来诱骗士会,把士会的妻子儿女扣押在晋国,让魏寿余夜里逃走。魏寿余请求把魏地归附秦国,秦伯答应了。魏寿余在朝廷上踩了士会的脚。秦伯驻军在黄河西岸,魏地人在东岸。魏寿余说:“请派一个能跟魏地几位官员说话的东边人,我跟他先去。”秦伯派士会去。士会推辞说:“晋国人,是虎狼,如果违背了诺言,我死了,妻子儿女被杀,对君王没有好处,后悔也来不及。”秦伯说:“如果晋国违背诺言,我不送还你的妻子儿女,有河神作证。”士会这才出发。绕朝把马鞭送给士会,说:“您别说秦国没有人才,我的计谋正好没被采用。”渡过黄河以后,魏地人欢呼着把士会接了回去。秦国人送还了士会的妻子儿女。士会留在秦国的子孙改为刘氏。
邾(zhū)文公卜迁于绎。史曰:「利于民而不利于君。」邾(zhū)子曰:「苟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树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与焉。」左右曰:「命可长也,君何弗为?」邾(zhū)子曰:「命在养民。死之短长,时也。民苟利矣,迁也,吉莫如之!」遂迁于绎。
邾(zhū)文公为迁都到绎地而占卜。史官说:“对百姓有利而对国君不利。”邾(zhū)文公说:“如果对百姓有利,就是我的利益。上天生育了百姓并为他们设立君主,就是用来给他们利益的。百姓已经得利了,我也必然在其中。”左右的人说:“寿命可以延长,国君为什么不这样做?”邾(zhū)文公说:“生命在于养育百姓。死亡的或早或晚,是时运。百姓如果得利了,就迁都吧,没有比这更吉利的了!”于是迁都到绎地。
五月,邾(zhū)文公卒。君子曰:「知命。」
五月,邾(zhū)文公去世。君子说:“他懂得天命。”
秋七月,大室之屋坏,书,不共也。
秋季七月,太庙的屋顶损坏,《春秋》记载,是因为不恭敬。
冬,公如晋,朝,且寻盟。卫侯会公于沓,请平于晋。公还,郑伯会公于棐,亦请平于晋。公皆成之。郑伯与公宴于棐。子家赋《鸿雁》。季文子曰:「寡君未免于此。」文子赋《四月》。子家赋《载驰》之四章。文子赋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郑伯拜。公答拜。
冬季,鲁文公到晋国朝见,并且重温过去的盟约。卫侯在沓地会见鲁文公,请求与晋国讲和。鲁文公回国途中,郑伯在棐地会见鲁文公,也请求与晋国讲和。鲁文公都帮助他们达成了和议。郑伯和鲁文公在棐地宴饮。子家赋了《鸿雁》这首诗。季文子说:“我们国君也未能免除这种处境。”文子赋了《四月》这首诗。子家赋了《载驰》的第四章。文子赋了《采薇》的第四章。郑伯下拜。鲁文公答拜。